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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11-04 阅读次数: 】
阜宁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923000200002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国有100%,私有0%,招标人为阜宁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阜宁县境内,具体涉及镇以县局下达文件为准。
2.2 招标范围:阜宁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面积约10.05万亩、财政投资约25275万元,本次勘测设计招标共三个标段。
各标段主要内容为阜宁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镇(街道、社区)范围内项目建议书及项目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编制(含初步设计报告书、设计图、概算等)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送审预算及工程量计算书),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和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之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设计内容主要包括电站及配套线路(可委托专业设计单位)、桥、涵、闸、渡槽、防渗渠、砼路、林网、平田整地、生态修复、耕地质量提升等方案设计,其中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须按省市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纲”编写。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费率) |
E3209230002000023001001 |
阜宁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一标段 |
阜宁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规划面积约3.61万亩,投资额约8620万元,具体建设规模及投资额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书面批复为准。 |
总财政投资的2.2% |
E3209230002000023001002 |
阜宁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二标段 |
阜宁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规划面积约3.35万亩,投资额约8360万元,具体建设规模及投资额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书面批复为准。 |
总财政投资的2.2% |
E3209230002000023001003 |
阜宁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三标段 |
阜宁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规划面积约3.09万亩,投资额约8295万元,具体建设规模及投资额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书面批复为准。 |
总财政投资的2.2% |
注: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费率)的作无效标论处。投标人进行费率报价时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比如投标人报价为X%,则X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1.98%)。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开评标顺序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即: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在前面标段被确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其后续标段的有效投标报价仍可参与基准价计算,但不推荐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因前面开标、评标确认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复议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而改变后面开标、评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结果。
2.3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各阶段设计周期:设计周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5日内组织相关设计人员进场进行实地勘察,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及与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内提交项目建议书、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及初步设计图纸,根据省市对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核意见和时间要求,修改完善项目初步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在通过评审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注:本项目地质勘察由设计单位自行落实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4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全行业一体化招投标平台,网址为:https://ycsggzy.com/gb-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同步发布。
9.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ycsggzy.com/open/#/login
(3)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CA盐城专线:02589631967 CFCA盐城专线:18061882568
(4)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15396887667樊红丽15665152340薛工13338617805或蔡工1535823809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香港路799号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楼
联 系 人:李鹏飞 联 系 人:刘明芳
联系电话: 13401739777 联系电话:15295318229
2024年11月4日
附: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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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在评标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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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权委托书 |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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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诺函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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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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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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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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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4.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5.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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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2.1.3 |
响应性评审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1.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
2.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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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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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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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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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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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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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它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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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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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投标报价:78分; 专业人员配置:12 分; 业 绩: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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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T×α×β+B×(1-β) 式中S评标基准价: T 招标人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 α 取值范围为:88%、89%、90%、91%,开标现场抽取; β取值范围为:20%、25%、3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报价(费率)统一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 二、偏差率计算方法: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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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B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78分。 ②、投标报价与B值相比,比B值高的,每高1%扣0.3分,并从78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B值相比,比B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78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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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 |
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在评标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按照本章附件:评分标准
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 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 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专业人员配置计算出得分B;
(3) 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测设计业绩信誉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多标段定标办法:
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执行如下规定:
(1)同一投标人最多可投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同一项目负责人最多可投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定标顺序按 1→2→3标段号顺序进行。
(3)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内容包括:
(1) 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2) 评标过程;
(3)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4) 数据表及详细评审记录;
(5) 推荐的候选中标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6)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4.附件:评分标准
附件: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和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 (1) |
投标报价 (78分) |
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8分; 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 1%扣0.3分,并从基本分78分起扣,最多扣至 0分;不足 1%的,按插入法计算。 3、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下浮 1%扣0.2分,从基本分78分起扣,最多扣至 0分 。不足 1%的,按插入法计算。 注: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例: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最终评标基准价为1.92%,投标人甲的有效投标报价(费率)为2.10%,投标人乙的有效投标报价(费率)为1.78%; 则投标人甲的报价分=78-|[(2.10%-1.92%)/1.92%]*100*0.3 |=75.19分 投标人乙的报价分=78-|[(1.78%-1.92%)/1.92%]*100*0.2 |=76.54分 |
2.2.4 (2) |
专业人员配置 (12分) |
水工、规划、电气、道路(或桥梁)、测量(或量测或测绘)、造价等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专业齐全且人员不少于6人的得满分,每少一个专业扣2分,扣完为止。 (同一个人有多个专业的,只算一个专业,不重复计算。学历或资格证书(或注册证)、或职称证有一个能反映专业要求的即符合,投标时需提供上述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2.2.4 (3) |
投标人业绩 (6分) |
近5年(2019年11月18日以后,时间为所设计的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工程规划面积达1.5万亩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工程总投资达4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有1项得3分,最多得6分。 注:①上述业绩投标时需同时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且证明材料必须至少有一项能反映项目的投资规模或总投资金额,否则不予认可,未同时提供的不得分;如未经招投标程序的项目业绩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未能反映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业主和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②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滩涂配套、农田水利、千亿斤粮、土地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其它水利工程等。 |
项目负责人业绩 (4分) |
近5年(2019年11月18日以后,时间为所设计的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工程规划面积达1.5万亩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工程总投资达4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有1项,得4分,最多得4分。 注:①上述业绩投标时需同时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且证明材料必须至少有一项能反映项目的投资规模或总投资金额,否则不予认可,未同时提供的不得分;如未经招投标程序的项目业绩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未能反映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业主和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②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滩涂配套、农田水利、千亿斤粮、土地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其它水利工程等。 备注: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可以兼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