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6-21 阅读次数: 】
阜宁县特困人员护理困难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特困人员护理困难救助保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和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23-CZGL-G2024-0004
2.项目名称:阜宁县特困人员护理困难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06万元
5.最高限价:606万元
6.采购需求:阜宁县特困人员护理困难救助保险服务项目,为全县失能失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及住院特困人员发放护理补贴。以2023年12月阜宁县在册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台账数据为保费计算基数,保费标准500元/人/年。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服务清单明细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服务期2年(2024年至2025年,保险人数按一年一承保,具体开始日期以每年保险协议书生效之日为准;具体结算人数以采购人提供的实际承保人数为准)。
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备注:如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提供分支机构上一年度(2023年)的财务报表,也可提供总公司或上级分支机构的上一年度(2023年)的财务报表。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备注:如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提供分支机构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也可提供总公司或上级分支机构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的相关保险条款彩色扫描件。
3.2须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规定:“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用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供法人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8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各潜在投标人登陆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或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cloud.ymeeting.cn/95u845)。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民政局
地址:盐城市阜宁县城南大厦A幢5楼
联系人:陈科长,联系方式:17798792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盐城创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路天鹅国际商业街9号楼二楼B211室
联系人:顾莹,联系方式:18361634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科长、顾莹
电 话:17798792189、18361634616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 话:0515-69917082
2024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