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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7-02 阅读次数: 】
阜宁县城市排水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提质增效示范片区建设委托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城市排水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提质增效示范片区建设委托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招标公告,在阜宁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FZC[2025]61号
2.项目名称:阜宁县城市排水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提质增效示范片区建设委托全过程咨询服务
3.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776.00万元。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776.00万元。
5.项目概况:建成区总面积46.70平方公里,根据省、市工作指南要求,开展提质增效示范片区相关工作。本项目位于阜宁县南城区,东至扬州路和苏州路、南至射阳河、西至射阳河,总面积3.73平方公里,涉及排水户约120个。项目主要内容为管网新建和改造、部分排水户排水整治工程等,计划总投资约6435万元。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分一个标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项目的设计管理(含勘察、方案、施工图设计服务、施工阶段的设计咨询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报批管理、报建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考察、管网排查、安全生产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收尾管理、验收管理等内容,项目聘请或召集专家评审会等决策工作、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预算编制、跟踪审计,结算审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计划、信息、人力资源、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等全过程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和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为:与上述项目同步至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满之日前,代建单位继续跟踪服务,组织好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和建筑设备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限内的工程质量保修工作)。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满足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不提供财务报告)】;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再进行扫描)】;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将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招标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腾讯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及磋商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录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开发区福州路1号
联系人:翟 强 联系电话:0515-8729063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 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87290633/0515-87281985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