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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8-10 阅读次数: 】
阜宁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部分房产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FNCQ[2023]08-003号
经县国资办批准,受阜宁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阜宁县产权交易中心将于2023年
8月21日上午9时起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对阜宁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部分公有房产进行公开在线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及概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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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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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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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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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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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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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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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租价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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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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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
保证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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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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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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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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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厦附属楼2号楼东半边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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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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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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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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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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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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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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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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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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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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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镇射河北路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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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间(整体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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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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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
(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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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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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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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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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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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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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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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厦附属楼1号楼一楼由西向东
第3-4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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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间(整体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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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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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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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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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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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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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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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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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招租标的均以房产实际实地现状为准(其中标的1、标的2的竞租人在报名时需符合相应的条件,承租后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提供相关的资料,详见第五条)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标的物招租为公有资产交易,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2、该标的物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3、标的物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代理机构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4、本房产按现状招租,租赁期限为5年。
三、参考租金:标的起租价参照上表(“招租标的及概况”)。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20分钟自由竞价和延时出价功能,延时出价是在20分钟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每2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2分钟。加价幅度为1000元整或其整数倍。
五、竞租人应具备的条件和成交后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1、标的1、标的2的报名竞租人需要有在餐饮行业连续5年从事驻城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酒店或茶社,其一的承包经营者,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不得参与报名竞租。
2、标的1、标的2承租人产生后在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提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以前连续5年承包酒店或茶社及食堂经营的租赁合同等。如不能提供上述相关资料视为不符合条件,其成交结果无效,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标的1、标的2在与原承租人交接时,对原承租人在经营期内所投入的设施设备、天然气管道系统、冷库及其它电器、用具等固定投资作价时,应友好协商作价,如协商达不成一致,可通过第三方评估作价。报名人在参加竞租前务请详细了解。
4、标的3竞租人应具备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
5、上述3个标的的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先与阜宁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预约看房,认可标的物瑕疵和应具备的条件等相关事项。
六、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优先承租权人参与竞价的,可以与普通竞价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竞价标的物由最后出价的优先竞租权人竞得。
2、优先承租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自动放弃竞租和优先竞租权。
七、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本次竞租各标的应缴保证金数额参照上表(“招租标的及概况”)。
1、凡自愿参与竞租的自然人和单位,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对应标的竞价开始)前, 登录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或中文输入“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报名手续和缴纳相应数额的竞价保证金。注册报名账号时必须在诚信库中录入自然人本人的银行卡号(单位必须是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上一致的基本账号)和开户银行,保证金只能通过该账号转入到系统自动生成的缴纳保证金子账户中,其余账号转账或汇款均会被视为无效缴纳。保证金成功缴纳后请务必点击“缴纳查询”和“资格确认书”,否则无法正常进入竞价系统。因为竞价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登录竞价大厅的,竞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2、竞价结束后,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束后,原路退回。成交人的保证金待公示结束,凭产权人的书面退款通知(见附件),由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退款,参拍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或其它应交款项。无论是成交人或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均不计息。如有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情形之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保证金直接上缴财政国库专户。
3、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竞价人之间有互相串通行为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的。
(3)竞价人未能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的。
(4)恶意质疑、投诉,干扰交易活动的。
(5)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
(6)未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完全履行义务的。
八、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阜宁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8601519627)
九、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应于竞租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及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到阜宁县产权交易中心与阜宁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等并按要求支付全额成交价款(竞租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若承租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成交价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竞租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项汇入阜宁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此付款方式为本标的成交价款唯一支付方式。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阜宁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和阜宁县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阜宁县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标的可能存在墙体、屋面渗漏情况以及其他问题,竞租人认可标的质量后方可参与竞租。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面积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成交人在做店牌店招广告设计时,其效果图需经城管部门备案和批准。
3、竞租人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阜宁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标的物交付成交人。
4、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交易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招租文件》和《操作指南》。详细报名竞价流程见附件《操作指南》。报名人、缴纳保证金者和成交人三者须一致。
阜宁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电话:18601519627
招租代理机构:阜宁县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18936321005
报名流程咨询:0515-89791601
阜宁县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