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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12-12 阅读次数: 】
阜宁县第二人民医院部分公有房产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FNCQ[2024]12-001号
受阜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委托,阜宁县产权交易中心将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9时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对阜宁县第二人民医院部分公有房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及概况:
单位名称 |
资产名称及地址 |
数量 (间) |
经营项目 |
租期(年) |
起租价 (万元/年) |
竞租 保证金 (万元) |
网上竞价时间 |
阜宁县第二人民医院 |
益林镇凤凰公园西侧二院食堂4间及住院部小超市1间 |
5 |
病员食堂及超市 |
3 |
5 |
1 |
2024.12.23 09:00 |
注:上述招租标的均以实际实地现状为准。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标的物招租为公有资产交易,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2、该标的物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3、标的物以实际实地现状为准。竞租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代理机构仅就委托方阜宁县第二人民医院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4、租赁时,食堂及小超市前期需投入的餐具、用具、电器和各类设备等与经营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等费用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5、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
三、参考租金、租期:参照上表“标的物及概况”。
四、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为线上(不见面)方式,设置20分钟自由竞价和延时出价功能,延时出价是在20分钟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每2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2分钟。加价幅度为5000元整或其整数倍。
五、竞租人应具备条件:凡自愿参与阜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病员食堂和小超市的报名竞租者,须承包过学校500人以上学生食堂或二级医院食堂的餐饮管理企业,其中:企业须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含)以上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须有餐饮类中级以上职称等级证书。
报名前须提供营业执照、以前年度承包学校或医院的食堂合同以及企业法人的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材料,由招租人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未经审核者报名无效,相关责任自负。
资格审核由阜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组成的招租审核小组负责。当报名时保证金子账号显示为 “******”时,说明该项目为需要审核报名的项目,请电话联系招租代理机构并提交经资质审查小组验核后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后即可正常显示保证金缴纳账号。竞租人应保证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本次竞租收取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1、凡通过阜宁县第二人民医院招租工作领导小组资质审核并自愿参与的竞租人请在该标的竞价开始前, 登录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或中文输入“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报名手续和缴纳相应数额的竞价保证金,并提前进入竞价页面。注册报名账号时必须在诚信库中录入自然人本人的银行卡号(单位开户许可证与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上一致的基本账号和开户银行),保证金只能通过该账号转入到系统自动生成的缴纳保证金子账户中,其余账号转账或汇款均会被视为无效缴纳。保证金成功缴纳后请务必点击“缴纳查询”和“资格确认书”,否则无法正常进入竞价系统。因为竞价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登录竞价大厅的,竞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2、竞价结束后,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束后,原路退回。成交人的保证金待公示结束,凭产权人的书面退款通知(见附件),由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退款,成交人的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无论是成交人或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均不计息。如有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情形之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保证金直接上缴财政国库专户。
3、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竞价人之间有互相串通行为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的;
(3)竞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的;
(4)恶意质疑、投诉,干扰交易活动的;
(5)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
(6)未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完全履行义务的。
八、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阜宁县第二人民医院联系(联系人:陈其兵,联系电话:18052965777)
九、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竞租人应于竞租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阜宁县产权交易中心与阜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等并按要求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若承租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按现状招租,阜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和招租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阜宁县产权交易中心仅就产权人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标的物可能存在墙体、屋面渗漏情况以及其他问题,竞租人认可标的物质量后方可参与竞租。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文件,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人在付清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和第一年的全额租金后,阜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将招租标的物交给成交人,租赁期内,院方严格按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考核。
3、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交易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招租文件》和《操作指南》。详细报名竞价流程见附件《操作指南》。报名人、缴纳保证金者和成交人须三者一致。
阜宁县第二人民医院:联系人:陈其兵,联系电话:18052965777
招租代理机构:阜宁县产权交易中心13962009765
报名流程咨询: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阜宁县第二人民医院
阜宁县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