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城公共绿地园林附属设施零星应急维修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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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6-12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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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县城公共绿地园林附属设施零星应急维修工程
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320923001001004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5年县城公共绿地园林附属设施零星应急维修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原工程量清单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详见新的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3.7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7.4.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 5% ,(履约保证金金额保留到仟元,如履约保证金为20.79万元,则需缴纳20.7万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无投诉的情况下,中标人应按阜政办发﹝2015﹞56号文件规定要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中标公示期间有异议和投诉的,待异议和投诉处理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缴纳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从中标人的帐户足额转至下列账户:收款单位名称:阜宁经济开发区财税审计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阜宁金誉支行;帐号:481958208592。”现修改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7.4.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 5% ,(履约保证金金额保留到仟元,如履约保证金为20.79万元,则需缴纳20.7万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无投诉的情况下,中标人应按阜政办发﹝2015﹞56号文件规定要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中标公示期间有异议和投诉的,待异议和投诉处理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缴纳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从中标人的帐户足额转至下列账户:招标人指定的甲方账户。”。
3、其他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修改,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支持,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