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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11-20 阅读次数: 】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公兴社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管护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公兴社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公兴社区境内;
2.2工程规模:项目区内新建灌溉泵站3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50.24万元。
2.5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阜宁县公兴社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管护项目 |
阜宁县公兴社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管护项目,项目区内新建灌溉泵站3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3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企业,被有关部门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222.188.117.130:17172/)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招标控制价:50.24万元。
七、付款方式:
1、建设单位委托阜宁县农业农村局对工程款进行直接拨付,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拨付至中标人的对公账户;
2、工程全部完工,经过县级初验合格且造价跟踪咨询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造价跟踪咨询单位审定价的95%;
3、经县级审计部门审核后,付至审核价的97%;
4、工程质保期满且运行正常,按县级审计部门审核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公兴社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公兴社区长治路1号 地 址: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人:王站长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3851167388 电 话:17344057690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