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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6-24 阅读次数: 】
阜宁县人民医院医废扎带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经批准,采购人阜宁县人民医院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人民医院医废扎带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医废扎带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人民医院医废扎带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型号为PL-4340,有可追溯的条码且能与我院正使用的医废信息系统匹配,符合ISO/PAS17712标准,提供产品检测合格证明。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人民医院医废扎带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按实际用量供货一年。
5、送货地点:阜宁县人民医院行政仓库。
二、投标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采购人谢绝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 2025年 6 月 24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7:3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以上报名材料PDF文件发到1017333755@qq.com。
四、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0.4元/根,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八、付款方式:
全部供货经采购人验收、入库后依院方审批流程转账支付,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无质量问题,凭入库单结算一次。(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苏州路266号
联系人:陈晟
联系电话:13951546631
阜宁县人民医院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