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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11-24 阅读次数: 】
阜宁县人民医院二期制氧机保养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经批准,采购人阜宁县人民医院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人民医院二期制氧机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二期制氧机保养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23万元/年
4、最高限价:23万元/年
5、采购需求:阜宁县人民医院二期制氧机保养项目,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一套医用气体系统,包含制氧站以及与之配套的各类电气、管路、阀组的维护,通过定期巡检、保养及维修,保证医用气体系统正常运转,保障医用气体正常供应,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人民医院二期制氧机保养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7、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
8、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合格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标准。注:每次易耗品更换后的氧气纯度及各项指标均需达到规范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项目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提供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3、请各投标单位慎重报名,已参与报名的单位原则上不得放弃投标;如确定放弃的,请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说明放弃原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若投标单位未按上述约定履行通知义务的,采购人将不再接受该投标单位参与同一项目的全部投标(含报名)。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
5、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 24日8:00至2025年 12月01日17:30 ;
3.2、本项目在阜宁县阜城街道办事处阜宁中心商城商业12幢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标书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15195119552);报名时带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U盘。
3.3、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25年12月05日10:30
3.4、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阜宁县人民医院(南院区)门诊楼5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45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采购人。
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阜宁县阜城镇苏州路500号
联系方式:051587278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远信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阜城街道办事处阜宁中心商城商业12幢
联系方式:15195119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女士 、冯志乐
电 话:051587278211、15195119552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