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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11-26 阅读次数: 】
阜宁县人民医院电动门维保服务项目
招 标 公 告
经批准,采购人阜宁县人民医院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人民医院电动门维保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电动门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概况:我院电动感应门的安装量大,使用频次高,发生故障的几率大,有可能发生困人等安全问题,设施维护工作繁琐且有一定技术含量,须请专业公司提供快速高效的维修工作。为保障院内47樘电动感应门的正常使用,改善电动感应门的使用体验。采购预算合计为人民币8.5万元/年,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人民医院电动门维保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维保期内,所有配件费、维修费及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均 由供应商承担。
5、服务地址:阜宁县人民医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3、请各投标单位慎重报名,已参与报名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放弃投标;如确需放弃的,请在开标前二日以书面形式说明放弃原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若投标单位未按上述约定履行通知义务的,采购人将不再接受该投标单位参与同一项目的全部投标(含报名)。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
5、采购人谢绝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 2025年11月26日至 2025 年12月 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7:3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购买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3016522068。
四、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5万元/年,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苏州路500号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15-87278211
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上海路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016522068
阜宁县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