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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12-26 阅读次数: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公共服务平台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第三方验收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公共服务平台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第三方验收服务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4万元
4.最高限价:4万元
5.采购需求(简介):阜宁县公共服务平台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第三方验收服务,涉及位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新沟镇新南村八组,主要为新建农机库房一幢、研发行政楼一幢,其中农机库房面积1632.84平方米,单跨为8.5米一层钢结构厂房(局部一层框架),檐高6.7米;研发行政楼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270.96平方米,包括土建、安装工程等,验收内容主要为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建设达标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档案归集情况、审计情况、工程监理情况、档案归档及其他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涵盖项目施工过程中分部分项验收及结论、县级初验及整改,督促竣工验收。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30天(具体以完成所有合同内容为准)。
7.服务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新沟镇新南村八组境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规划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施工、质量检测、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时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期限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6:00至 2026年 1月5日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方式:本项目采用微信报名(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18912541327(微信号同手机号),报名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农业农村局(阜宁县香港路799号)140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阜宁县香港路79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721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盐城云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宝丰国际商博城42号楼210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8912541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刘工
电 话:0515-87210000、18912541327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