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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1-13 阅读次数: 】
2025年度公兴社区水环境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公兴社区水环境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公兴社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公兴社区境内;
2.2工程规模:2025年度公兴社区水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利民南北河、裴桥中心河、深兰沟接神台河段、罗庄七组河、园区路路南下水道等河道进行疏浚、整坡清杂、周边环境治理等。
2.3预算价:99万元;
2.4计划工期:35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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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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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2025年度公兴社区水环境整治工程 |
2025年度公兴社区水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利民南北河、裴桥中心河、深兰沟接神台河段、罗庄七组河、园区路路南下水道等河道进行疏浚、整坡清杂、周边环境治理等。 |
35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5 投标项目经理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18:00;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阜宁县徐州路864号,联系方式:15950278897(微信同步)。纸质标书工本费200元,报名时提供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3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4日15:00,投标地址:阜宁县公兴社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
4.4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6年1月24日15:00,阜宁县公兴社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最高投标限价:99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的10日历天内付合同总价款的50%,工程审计结束后的10日历天内付至审定价的80%,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公兴社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公兴镇长治路1号 地 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卞主任 联 系 人:王迎华
电 话:15061170988 电 话:15950278897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