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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3-17 阅读次数: 】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度市政工程监理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2026年度市政工程,按照上报县政府关于2026年城乡建设重点项目计划表,重点实施2026年度县城市政设施养护工程、县城市政道路建设和改造工程、县城内涝整治工程等3项工程,总造价约3000万元。目前2026年计划实施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各项目招标工作陆续完成,即将进入实施阶段。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经测算监理服务费用为20万元。
2.3招标范围: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2026年度市政工程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本项目服务期限与项目建设同步,如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期限延长,监理人仍承担监理义务,且费用不予增加,投标人自行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2.5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范围为: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2026年度市政工程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为:
3.4.1具有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3.4.2 ①省外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②省内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阜宁县范围外无在监工程;
③省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可在阜宁县范围内有1个在监工程,但必须提供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其承接工程的书面证明。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锁定状态,认定为在监工程。
3.5.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5.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5.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瞒报、举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企业,被有关部门作为失信联合承接对象,推送“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7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17日8:30至2026年3月24日17:00,报名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交报名费200元(现金);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4月2日15:00整。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招标控制价:20万元。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最迟2027年春节前付经建设单位核实的监理费的60%(核实的监理费=中标价(万元)/20*各项目施工中标价(万元)/300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且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城南大厦A座 地 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杨军 联 系 人: 邱文龙
电 话: 15895115266 电 话:0515-87281985
2026年3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