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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4-24 阅读次数: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监控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监控维修改造项目
2、最高限价:7.8万元
3、项目概况: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监控维修改造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监控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集成、调试及其衍生服务等。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4、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3.1请投标申请人于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9日(公休日、节假日正常),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
3.2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收取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联系方式:18651769888,购买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报名须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5月8日09:30整(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实验小学北京路校区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付款方式:
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单位银行账户。
1、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
2、项目验收合格后满一年,经审计付至审定价的30%;
3、质保期满二年,按审定价一次性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
地 址: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
联系方式:李主任,18118934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0楼
联系方式:陈婷 1865176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18118934130 陈婷,18651769888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