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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5-29 阅读次数: 】
阜宁县板湖镇三鑫村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陆庄河河道清淤工程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板湖镇三鑫村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陆庄河河道清淤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板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位于阜宁县板湖镇三鑫村;
2.2工程规模:阜宁县板湖镇三鑫村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陆庄河河道清淤工程,位于阜宁县板湖镇三鑫村,主要内容包括生态河坡整理、河道清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3工程预算价:21.23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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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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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阜宁县板湖镇三鑫村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陆庄河河道清淤工程 |
阜宁县板湖镇三鑫村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陆庄河河道清淤工程,位于盐城市阜宁县板湖镇三鑫村,主要内容包括生态河坡整理、河道清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
3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5日,领取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工本费200元/份。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阜宁县天鹅湖国际商业中心8楼,联系电话:0515-89719985。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控制价:21.23万元;
七、付款方式:
1、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镇验收合格后(待上级资金到位)付合同总价款的70%;
2、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0%;
3、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后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板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板湖镇府前街1号 地 址:阜宁县天鹅湖商业街13幢8楼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陈文武、陈宜加 联 系 人:孙丽丽
电 话:15371245255、15950267770 电 话:0515-89719985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