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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6-09 阅读次数: 】
阜宁县羊寨中心小学围墙拆建及PU场地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羊寨中心小学围墙拆建及PU场地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羊寨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羊寨中心小学校园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羊寨中心小学围墙拆建及PU场地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围墙拆建及PU场地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预算价:19.40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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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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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阜宁县羊寨中心小学围墙拆建及PU场地改造工程 |
阜宁县羊寨中心小学围墙拆建及PU场地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围墙拆建及PU场地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 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7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5日18:00;
4.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联系电话:15950278897。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标书工本费50元。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文件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26年6月25日15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阜城街道和平居委会通榆路22号,阜城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施庄农商行对面,原施庄中心小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8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最高投标限价:19.40万元
八、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羊寨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羊寨镇 地 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周校长 联 系 人:王迎华
电 话:15905117878 电 话:15950278897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