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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6-10 阅读次数: 】
悦湖新城小区电梯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采购人阜宁县金沙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悦湖新城小区电梯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悦湖新城小区电梯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2.预算金额:30万元
3.最高限价:30万元
4.采购需求:悦湖新城小区电梯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主要为更换主板、变频器、开关电源、PG卡、变压器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包含原设备的拆除,新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投标产品必须适配原机型,必须保证兼容。更换部件质保不少于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的原件);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的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必须包含电梯修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招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八楼,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标书工本费200元,现金缴纳,无论何种原因均售后不退。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1日15:00,投标地点:金沙湖管委会一楼101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1日15:00,金沙湖管委会一楼101会议室。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阜宁县金沙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金沙湖街道悦湖新城
联系人:陈永飞 联系电话:15961926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八楼
联系人:徐真艳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