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6-22 阅读次数: 】
阜宁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吊塔、无影灯等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009-2641HOLLY18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吊塔、无影灯等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
原:采购需求“二、技术参数”中包号2:双头LED无影灯:
▲17高温灭菌:符合BS EN ISO 150665标准,可耐受134℃、205.8kPa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单次灭菌时长4分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17高温灭菌:可耐受134℃、205.8kPa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单次灭菌时长4分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更正内容2:
原:“第三部分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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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6分 |
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与所投产品类似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1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须体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货物名称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未体现,须提供采购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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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6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其他代理商,具有自2023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类产品的类似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有1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投标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合同须体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货物名称、品牌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未体现,须提供采购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 2026年6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苏州路500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515-87278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0楼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项目负责人) 刘女士(商务)
电话:15105157483